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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外国语学校2009年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一)招生范围和人数:
  招生范围为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不含义乌市)、衢州市、丽水市、台州市、舟山市和杭州市萧山区、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
  计划招收初一新生230人,经与各地协商,推荐名额限定如下:

范围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丽水

宁波、衢州、台州和杭州萧山、临安、富阳、建德、淳安、桐庐

推荐人数

100

80

70

40

80

30

定点小学每班3人


  1.上述推荐名额不得临时增加,推荐名额要落实到校,不得截留名额或搞“定人推荐”。
  2.从上述推荐名额中录取学生230人,录取的学生与面向杭州市老城区招收的学生(约120人)一并按分班前摸底测试成绩,随机、均衡编班,共编成8个班。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浙价费备[2004]10号文件,杭外初中阶段的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6000元/人;另收住宿费每学期600元/人,代管费每学期300元/人。
  (三)高中升学安排:上述学生在初中第五学期末,参加由杭外组织的全体初三学生(含面向杭州市老城区招收的学生)的升学测试。根据成绩从低分到高分分流出35名学生,其余学生均升入杭外高中就学。
  升入杭外高中部学习的学生,按照高中入学时杭外当年高中的收费标准缴费【根据省物价局浙价费备[2004]10号文件,2009年杭外高中学费为每学期7500元/人(不包括住宿费、代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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