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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普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2、组织《消防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一是组织《消防法》宣传进机关活动。紧紧围绕《消防法》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讲座、组织消防论坛、开展消防演习等形式,在区县旅游局等机关开展《消防法》宣传普及活动。二是组织《消防法》宣传进旅游企业活动。紧紧围绕《消防法》规定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以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参观消防教育基地和消防志愿者行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等形式,在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法》宣传普及活动。全市主场活动根据各区县准备情况确定。
  3、组织《消防法》宣传集中攻势。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公益广告等媒体资源,通过开展知识讲座、开办专栏专刊、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围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公民消防工作权利义务,围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围绕消防监督检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措施等内容,深入、反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4、组织《消防法》主题宣传活动。2009年5月1日,即《消防法》实施当日,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在繁华街区设立宣传活动中心站,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宣传板、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组织消防志愿者行动,开展消防演练等形式,形成宣传普及《消防法》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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