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
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2009年,北京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主题,以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传承奥运遗产、巩固奥运成果为宗旨,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9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
一、着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确保土地按期供应。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房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60万平方米、政策性租赁房2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650万平方米;竣工政策性住房20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房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9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协办单位:相关区政府
二、稳步推进旧城区房屋保护修缮工作,采取“申请式修缮和疏散”方式,安排旧城风貌保护区2万户危房保护修缮计划。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门头沟采空棚户区、通州老城区、南苑老镇三片改造项目。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文物局、相关区政府
三、本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本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本市老年人提供“三优先”(在就诊、出诊、建立家庭病床方面优先)服务,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每年为本市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体检服务。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