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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
(青建办字[2009]6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建办字[2007]16号)精神,自2007年3月21日起,在全市实行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评价机制,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诚信考评分为AAA级、AA级、A级和无诚信级别四个等级。按照《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评价细则(试行)》的规定,对2008年度各级管理部门采集的在我市从业的本市及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了汇总,经考评,共有38家单位被评为AAA级诚信单位,134家单位为AA级诚信单位,29家单位为A级诚信单位,5家单位为无诚信级别单位。93名从业人员年度良好行为记录3次以上(含3次),对24名从业人员进行“黄牌”警示,对8名从业人员进行“红牌”警示。
  现将2008年度我市AAA级诚信勘察、设计单位和良好行为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诚信经营,从业人员继续诚信执业,共同营造我市平等、开放、竞争、有序、诚信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对A级和无诚信级别单位,以及受“黄牌”和“红牌”警示的从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A级和无诚信级别单位将作为2009年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优,同时取消其法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年度各类评优的资格;对无诚信级别单位暂停合同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受“红牌”和“黄牌”警示的从业人员,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受“红牌”警示的从业人员,暂时取消从业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努力查找自身不足,进行限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报告(包括单位及个人)于3月13日前报我委规划设计管理处,单位整改报告应包括原因剖析、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补正措施及今后避免同类问题发生的长效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度青岛市AAA级诚信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2、2008年度良好行为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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