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8年,全市各地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势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强化质量创优和科技创新,圆满完成了建筑业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建筑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评,决定对江都市人民政府等9家2008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建筑业推进力度,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推动我市建筑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