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邮政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9〕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邮政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
住宅区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通信权益,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含信报群、信报间,下同)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
信报箱是供用户接收邮件、报刊的法定载体,承载着居民接收邮件、党报党刊和其他报刊等投递的功能,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权利、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传播精神文明的基础设施。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水平已成为衡量城市文明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用邮需求日益增加,而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据调查,截至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设置率达到96.03%,但中心城区和其他区县城镇区域旧楼区内,因年久失修、丢失、破损以及不合规格而无法使用,亟需维修改造的信报箱约占目前已设置信报箱的39.7%,已经影响到公民的通信权利和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为此,各级规划、建设、宣传、邮政等部门以及各开发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建设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方便、快捷用邮。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信报箱建设、更新、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