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工业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千方百计克服严重自然灾害考验、宏观调控紧缩、物价上涨及全球金融危机等国内外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扎实推进工业各项工作,全市工业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好的运行质态。根据《扬州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扬府发[2008]57号),经综合考评,并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获得2008年度工业目标管理考核的先进单位是:
一等奖:邗江区、江都市。
二等奖:市经济开发区、仪征市、广陵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