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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搬迁地址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搬迁地址的批复
(鲁卫医字〔2009〕8号)
山东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你单位《关于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搬迁地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搬迁至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港沟镇神武村。请严格按照《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管理办法》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配备完善硬件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质量控制,确保脐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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