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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办档〔200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保定市、承德市规划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现将《2009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建国六十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以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为宗旨,加强基础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县级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做好城乡建设历史资料收集,实现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全省城建档案的统计年报制度。建立起较为科学的统计方法,使省、市两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清楚掌握所辖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情况及馆藏结构情况。继续深入研究城建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法,学习先进省市的一些成熟经验,研究制定“河北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以此推动全省城建档案管理迈上新台阶。

  二、推动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各市要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分步实施、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备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设备,优化档案著录与编目、档案分类统计、查询检索等计算机管理档案模式。
  继续探索城建档案电子信息化管理模式,争取今年完成《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模式研究》的试点研究工作,选择大型的建设单位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的试运行工作,按照《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加强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推动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进程。

  三、做好城乡建设历史资料收集工作。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90号令)、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档发字[1997]20号)及《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抓住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契机,做好反映城乡市容市貌变迁的文件材料包括:重要建筑物、街道、胡同、古建筑、城区改造新旧对比的照片、音像以及反映各地居民居住状况、历史由来、民风民俗、各项建设事业和设施发展的书籍、图籍等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史料展现党领导下城市建设的巨大成就,帮助设计者和决策者了解城乡建设的历史脉络,更加科学地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宣传教育和鼓舞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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