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春耕备耕服务工作的通知
(浙农科发〔2009〕3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当前,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耕备耕服务,进一步掀起春耕备耕热潮,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春耕备耕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春耕备耕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全年农业的布局和收成。春耕备耕季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对服务工作需求旺盛的时期。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业高度重视,今年又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出台了更为有力的强农惠民政策,为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去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影响,农业生产面临着农产品价格下行、出口难度加大、生产成本上升、农民就业困难等多方面压力,保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任务艰巨,农民增收难度加大。进一步加强服务,有助于树立广大农民的信心,调动春耕备耕积极性,推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各级农业部门要认清形势,以服务为己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积极准备,广泛动员,全力投身春耕备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努力为全年农业丰收开好局、起好步。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春耕备耕服务工作
春耕备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从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明确任务,统筹安排,进一步推动春耕备耕服务深入展开。
(一)抓政策宣讲,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农民信箱等载体,广泛动员农技干部下乡进村,宣传、解读中央1号文件和省政府及当地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发放“明白纸”、召开宣讲会、座谈会等形式,抓紧将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政策送到千家万户,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二)抓组织发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层层建立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尽早制定粮食生产指导计划,切实把粮食面积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广泛开展水稻“万村示范”,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应选择1个种田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集成示范和配套应用水稻新品种及栽培、植保、土肥、农机等技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扶持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减少耕地抛荒,千方百计挖掘粮食增产潜力。鼓励和帮助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产销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订单生产,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