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2009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浙农〔2009〕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增加农民收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农民生活改善,事关现代农业建设。当前,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增收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挖掘农业增收潜力,根据省“两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部门职责,今年重点通过落实提升品质、扩大规模、提高产量、省工节本、加工增值、市场营销、拓展功能、延伸服务、盘活要素、落实政策等“十项举措”, 力争全省农民来自农业的总收入比上年增加50亿元以上,增幅超过9%,人均纯收入增加155元。
一、提升品质促增收。组织实施品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广泛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加快优化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品牌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民增收15亿元。以实施蔬菜产业专项为载体,创建蔬菜核心示范基地2.2万亩,辐射推广39.8万亩,带动蔬菜产业产值递增3-4个百分点。继续抓好桑茶果产业和初制茶厂优化改造,改造桑园5万亩、桔园30万亩、小水果园20万亩、发展无性系茶树10万亩,改造初制茶厂400个。抓好生猪品种改良和标准化规模畜禽场改扩建,提高畜禽产品品质。抓好优势花卉品种开发,新增东方百合、非洲菊、蝴蝶兰等高档花卉和特色花卉6000亩。推行食用菌集约化生产,发展磨菇、金针菇等珍稀菇类品种;推广中药材和粮食、林木间作,应用面积新增2万亩。加快品牌农业发展,鼓励创建和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档次和比较效益。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50个、无公害农产品200个、绿色食品100个。
二、扩大规模促增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耕地抛荒,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强县、强乡(镇)千方百计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壮大农业经济,努力实现农民增收5.4亿元。大力推进冬季农业开发,因地制宜发展冬季蔬菜瓜果、油菜、鲜食蚕豆、马铃薯、花生等经济作物,新建双低油菜油苔两用示范基地10万亩、鲜食花生基地3万亩。狠抓粮食生产,强化政策和责任落实,强化技术应用和统一服务,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压缩季节性抛荒。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利用低丘缓坡、海涂等资源,发展山地蔬菜、生态畜牧业和特种动物,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增山地蔬菜10万亩,新建畜禽生态养殖小区(规模场)100个。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到资源有优势、市场有潜力的地区,投资开发农业,有效利用外地资源,占据外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