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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2008年度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三是部门统计工作的基础得到加强。大多数部门能根据《无锡市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明确统计工作由相关职能处室和人员归口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统计工作制度,规范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采取举措,从统计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等环节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保障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市农林局依托农业统计信息化系统开通“农林掌上宝”,行业相关重要统计数据随时通过手机上网查阅取得。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通过完善抽样调查方案、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等手段规范统计基础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各类统计工作任务。

  四是部门调查项目的管理有序规范。大多数部门能按照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要求,在部门统计调查中,加强统计法规和统计业务的学习,认真履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程序,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开展统计调查,既达到部门统计调查目的,又有效减轻基层统计工作压力,确保了统计行为合法有序、统计信息真实可靠。市口岸办、外经局、信息办等部门在组织实施专项统计调查时,积极与市统计综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科学制订统计调查方案,形成了良好的部门统计合作沟通机制。

  二、部门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整个考核中,也发现一些部门依然存在统计思想认识不到位、统计管理体制不清、统计工作要求不严等问题,亟待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一是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极少数部门无故不参加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召集的有关工作会议和培训,对全市统计工作的影响较大;少数部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关统计任务,统计资料迟报、不报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部门不依法根据统计方法制度采集数据,统计数据少报、漏报情况较为普遍。

  二是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较为淡薄。有的部门缺乏对《统计法》及其相关统计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统计法制观念不强。尤其是一些部门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要实行审批备案的意识较弱,部门调查项目不履行有关审批、备案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重复统计、数出多门等情况仍然存在,加重了基层和被调查人员的负担。

  三是部门统计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一些部门涉及统计工作内容较多,但未形成统一、集中的统计业务归口管理,未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数据管理制度,部门内部相互推诿,统计业务责任主体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统计工作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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