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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2009)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浙安监管危化〔2009〕2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春节期间,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规范经营行为等措施,在满足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产品需求的基础上,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形势的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等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对相关工作作出详细安排,明确春节期间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二)规范许可,合理布点。各级安监部门按照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节日购买需求,又要防止由于布点过密形成烟花爆竹市场的要求,坚持“合理布点、严格条件、规范许可、加强检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许可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有24440家单位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资格,其中长期性零售单位18370家,季节性零售单位6070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了节日期间全省烟花爆竹市场供应。
  (三)联合行动,打击非法。为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行为,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管理,各市坚持政府协调、部门联动,对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批发、储存、零售、配送、运输、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的联合执法行动。春节期间全省共组织各类检查5545次,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单位1547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7家,责令停业整改22家,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6590箱,罚款173万元,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特别是余杭乔司镇,在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使当地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往年非法经营点密集的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节日期间,各市安监部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宁波、绍兴等市还通过发放宣传册、挂图和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上门宣传、上街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增强了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广大群众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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