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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2)

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得分备      注
19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符合4基本符合2不符合0      
包装、废弃等管理符合要求     
20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符合4基本符合2不符合0      
21重大危险源监控符合要求符合4基本符合2不符合0      
22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符合3基本符合1不符合0      
23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设置并有专人维护和管理符合5基本符合3不符合0      
24电气设备符合标准,有可靠接地(零)装置,符合5基本符合3不符合0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良好并定期检测。     
25机械传动、转动部位设置防护装置,机械冲压符合4基本符合2不符合0      
设备、设施有自动保护报警装置     
26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卫符合4基本符合2不符合0      
生措施符合要求     
27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符合5基本符合3不符合0      
叉作业、动火作业的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到位     
28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签订安符合4基本符合2不符合0      
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1、企业未涉及的评估内容,得分按照评估标准的最高分取值。总分   
2、评估总分为100。得分大于80为A级,得分在60-80为B级;得分在40-60为C级;得分小于40为D级。企业分级:  
3、当年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或二起以上一般死亡事故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确定为D级。    
 4、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取得市级以上达标的企业,评估期内正常运转,可评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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