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宣传《
森林法》、《
刑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使人民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③宣传燎地边、山上吸烟、上坟烧纸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和精神不健全人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事故的,监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扑救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
⑤宣传正面典型和曝光典型案例,以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3宣传形式
①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市、县、乡各级都要拿出一定资金,增加一批宣传设施,利用各种手段,大张旗鼓、不遗余力地宣传森林防火。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也要在本县电视台上作电视讲话,并不定期的插播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
②利用规范性碑牌、标语宣传。各山区县(市)、区在本辖区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碑牌,在林区公路两侧醒目处书写、更新规范性标语警句。平山、井陉、赞皇、灵寿四县每县设置碑牌不少于40块,书写、更新标语警句不少于100条;鹿泉、元氏、行唐、矿区四县(市)、区每县设置碑牌不少于20块,书写、更新标语警句不少于50条。各旅游景区永久固定性宣传碑牌不少于5块,景区门票上印刷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③出动宣传车。各县(市)、区至少要装备1-2辆载有扩音宣传设备的宣传车,深入山区村镇巡回宣传。
④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对全县中小学生普遍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对山区每户家庭发放一张“明白纸”;对山区施工作业人员、外来打工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对痴、呆等特定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对全县护林员及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或演练。在防火宣传上,真正做到大张旗彭、“铺天盖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