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意见
(川办发[2009]6号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并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为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对我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两个加快”,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去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首次向社会公布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行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和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等,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通知》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过多,取消、调整的力度还可以加大;已经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未得到完全落实,审批与监管脱节,特别是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后的后续监管不到位;行政审批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对审批权的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较为薄弱;涉及行政审批的收费、中介服务、咨询机构管理尚不到位,仍然存在利用中介服务或咨询机构谋取利益的现象等。对此,为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措施,推进我省“两个加快”的顺利实施,必须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要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实施
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