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着力推进旅游商品、电力能源、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引导扶持20家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工业企业加速成长,力争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委。
7.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为1000名城市“4050”失业人员提供一次就业机会,为2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一次技能培训,援助城镇所有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8.深入开展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创建工作,加大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协助领导:李常光。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9.万元GDP能耗下降4%。
责任单位:市经委、各区县政府。
10.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8以内。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11.引导民营企业转变观念,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重点解决融资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委。
12.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电网改造、通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办、张家界电业局、在张有关通信公司、各区县政府。
13.扎实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副市长 刘曙华 巡视员 杨和平
1.开工建设贺龙体育中心、市博物馆。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经投集团公司。
2.精心打造1-2台具有鲜明民族地域特色的高端旅游文化节目,精心办好国际乡村音乐节等大型营销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3.加快张家界体育生态公园等一批基础性设施建设,完成影视文化城等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建设。
责任单位:永定区政府。
4.继续推进广播电视建设,加快广电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