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供销社关于建立农资商品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杭供业发〔2009〕3号)
各区、县(市)供销社、各信息员联系点:
去年以来,农资市场跌宕起伏,价格波动频繁,市场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2008年9月以后,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农资价格直线下降,导致经营风险增大,社会库存偏少,同时今年国家取消了化肥价格限制政策,给做好今年农资商品供应服务工作增添了难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弘扬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用,深化和完善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农业生产资料有效供给,确保农业生产所需主要农资商品量足价稳,促进我市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市社研究决定,建立农资商品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并在农资商品主要供应季节(2009年4月至8月)实行信息联络员旬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联络员的范围:各区、县(市)农资公司所属农资零售网点,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属网点2家(一家农资超市,一家农资便利店),其他一家。全市共计19家。见附件一。
二、农资价格旬报表的主要内容:尿素、国产复合肥等12个农资商品。见附件二。
三、农资价格旬报表的报送时间:2008年4月起至2008年8月底止,共5个月。
四、旬报的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为每旬旬后次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农民信箱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报表报至杭州市供销社业务发展处。电话:87810720、87810331,传真:87810720、86996958,电子邮件:QQ781825584。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杭州市供销社农资商品价格旬报表》的内容要求,真实、及时报送,并把农资价格信息员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通讯地址告知市社业务发展处。
附:一、杭州市供销社农资价格信息联络员单位名单
二、杭州市供销社农资价格旬报表(略)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杭州市供销社农资价格信息联络员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