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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昆明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六)强化行业内部管理,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

  加强对会展企业和相关服务企业的引导管理,大力推行国际化标准体系认证,尽快提高我市会展业与相关服务保障行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惯例的服务运作体系。支持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合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提高会展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

  三、努力拓展会展市场

  (七)整合会展项目,提升会展竞争力

  以建设国际会展品牌为目标,加强“昆交会”、“旅交会”“农博会”等现有重点会展品牌建设。尽快建立、完善品牌会展的培育引进机制。选择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潜力会展,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会展和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展,以3-5年为一个政策培育周期,集中财力投入、滚动扶持,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会展品牌。积极吸引国内外品牌会展落户昆明,鼓励推动现有本地自办会展与国际博览会嫁接合作,打造区域性国际会展品牌。

  (八)调动各方力量发展会展经济,拓展会展市场

  市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要把开发会展市场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利用各自的行业优势和条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国际性组织开展合作,引进或创办相关的专业展会,并努力办成长期的固定展会。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的产业特点和文化内涵,积极招商引会,创节办展,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对已有的展会活动,要努力增加内涵、扩大规模、追求实效,打造具有本地产业和文化特色的品牌展会。

  (九)鼓励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举办各级各类会展活动项目

  昆明地区的各相关企业集团,应创造条件争取加入国内外同类行业组织,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展会来昆举办。凡在昆明地区举办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要会展和品牌会展,以及有利于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展会,经市会展办审核,报请会展领导小组同意,可冠以昆明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主办。

  四、强化会展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建立完善会展业领导和运行机制

  1.强化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会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会展业规划与指导,解决会展工作中的重大发展问题,审核协调市政府主(承)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结合“规划”实施需要,适时调整充实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协调、督促全市会展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会展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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