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高度重视会展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规范有序的会展秩序,以强化管理促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以市场化推动产业化,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10年,举办经市级会展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各类会展活动达到150项。精心打造,培育起8个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会展品牌。培育具有独立举办大型会展活动能力的会展企业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中介服务企业2-3个。基本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适应我市会展业发展需要的会展人才队伍。到2015年,举办经市级会展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会展活动200项以上;培育起10个以上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的会展品牌,10个以上具有较强实力的会展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努力把会展业发展成为开放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布局合理、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产业,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最适宜办会展的城市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会展之都。
二、大力培育会展业市场主体
(四)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会展硬件设施条件
全面提升现有各类会展设施的功能和利用效率。鼓励现有剧场、博物馆等场馆进行设施升级改造,促进老场馆向品牌化、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新会展场馆建设。把会展场馆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空港经济区或呈贡新区选择适当地块,规划建设新的“昆明会展中心片区”,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建设。鼓励外资参与新展馆建设,吸引有展会资源的国外一流展览集团参与展馆经营。
(五)推动各类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力量
整合现有办展力量,采取多方联合投资的方式,组建大型专业会展企业,壮大企业规模,发挥对全市会展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通过招标、拍卖、合作、委托等多种形式,逐步将政府各有关部门培育比较成熟的会展推向市场,交给企业运作经营。鼓励引导有志于会展业发展的各类经济实体成立会展企业,提高其招展办展能力。积极吸引国内外会展机构和企业来我市发展会展业,鼓励其在昆明创办会展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会展策划、代理、广告、宣传、工程等会展服务类企业和专门机构,提高会展业经营运作水平。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形成以大型会展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辅助,相关服务企业为配套的会展市场主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