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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苏州市2008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苏州市2008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清欠办〔2009〕1号)


各市、区清欠办,各建筑业企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对2008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厅转发了该通知,要求对2008年下半年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程序、方法等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110号)的要求执行。

  二、本次调查对象为2008年7月1日-12月31日竣工的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

  三、由建筑业企业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www.cein.gov.cn),通过原“拖欠工程款申报锁”(原“资质身份认证锁”)进入“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网上上报系统”,按要求填写《调查表》并上报。同时,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调查表》,填写后的《调查表》经业主、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报苏州市清欠办。此次网上统计汇总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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