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省口腔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9]56号)
江苏省口腔医院:
你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关于病房床位费的申请》(南医大口字[2008]34号)收悉,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院改造后病房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见附件)执行。
接文后,请即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江苏省口腔医院部分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江苏省口腔医院部分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病区
| 床位数(张)
| 床位号
| 床位等级
| 收费标准(元/床日)
|
六区
| 21
| 601-603、605-622
| 二等病床
| 35
|
4
| 623-626
| 三等病床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