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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省口腔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省口腔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09]56号)


江苏省口腔医院:

  你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关于病房床位费的申请》(南医大口字[2008]34号)收悉,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院改造后病房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见附件)执行。

  接文后,请即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江苏省口腔医院部分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江苏省口腔医院部分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病区

床位数(张)

床位号

床位等级

收费标准(元/床日)

六区

21

601-603、605-622

二等病床

35

4

623-626

三等病床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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