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工业化考评活动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的工作部署,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换档,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2009年度新型工业化“保增长、促发展”考评、资源节约工作考核、示范工业集中区评价、新型工业化先进企业评比、市区新型工业化 “规模攀升”先进企业评比以及新型工业化季度考评等6项活动。现将相关考评、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其中,全市资源节约工作考核继续按照通政办发〔2008〕24号文件执行,示范工业集中区评价继续按照通政办发〔2007〕47号文件执行。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上述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市工业经济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2009年度新型工业化“保增长、促发展”考评办法
2.2009年度新型工业化先进企业评比办法
3.2009年度市区新型工业化 “规模攀升”先进企业评比办法
4.2009年新型工业化季度考评办法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新型工业化
“保增长、促发展”考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引导全市工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落实“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工作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制定2009年度新型工业化“保增长、促发展”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内容
考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县(市)、区。
考评内容:根据全市工业发展现状和县(市)、区工作实际,考评体系由发展速度、经济效益、产业结构、投入结构、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载体建设和重点工作等8大方面17项指标组成,同时结合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发展速度”主要考评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全部工业投入增幅、全部工业用电增幅3项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