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加强数字电视网、电信网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无线宽带城市和区域信息枢纽中心。(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福州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分公司、联通福州分公司)
97、建成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一期工程,建设企业法人基础数据库,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快构筑公共服务信息化统一平台,促进“数字福州”建设。(责任单位:市数字办)
98、办好“12345”便民呼叫中心。(责任单位:市效能办)
99、实施“市民卡”、“金保”、“金土”、“金审”等信息化工程。(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
七、文化事业方面
100、实施“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责任单位:三坊七巷管委会)
101、实施乌山、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等工程,推进八一七路历史文化中轴改造,启动上下杭、大庙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加大重点文物、涉台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挖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民间民俗文化内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物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102、加快工人文化宫建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台江区政府)
103、启动建设市图书馆、福州剧院等项目。扶持特色文艺精品创作,发展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文化事业,实施面向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流动文化服务工程。深入开展激情广场大家唱、走进美的小区、新福州人歌手大赛等活动,打造群众性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104、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演艺市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强做大广电、报业等文化产业集团,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发展,壮大现代传媒、文化休闲、工艺美术、动漫等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工艺美术行业办、高新区管委会、软件园管委会)
105、开展“扫黄打非”、网吧整治等工作,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电信局)
106、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提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
107、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八、改善民生方面
108、实施就业政策。强化失业调控和预警监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及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扩大农民工就业,发展劳务派遣,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扶持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