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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实行责任制的通知


  63、加快电子口岸建设,优化通关环境。(责任单位:市口岸与海防办)

  64、拓展对外交流合作,落实侨务政策,涵养侨务资源,加强与海外重点华人、华侨社团和华裔新生代、新移民的联系,深化榕港、榕澳和海内外友城合作,密切闽东北五市、泛珠省会城市、闽浙赣皖等区域协作,做好山海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侨办、市外事办)

  65、抓好对口援建工作,全力推进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援建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的对口支援活动,切实帮助灾区群众解决最急迫的民生问题。(责任单位:市援建办)

  五、对台交流方面

  66、推进榕台产业对接,加强与台湾同业公会以及内湖、新竹科技园等区域的合作对接,主动承接台湾重化工业和先进制造业转移,加大榕台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力度,推动一批台湾大企业、大项目落户福州。加强载体建设,办好海峡论坛等对台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外经贸局)

  67、办好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引导台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68、推进榕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突破,争取率先设立海峡离岸金融中心、率先开展两岸金融合作试点。(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69、发展海峡两岸物流,推进福州保税物流园区与台湾基隆自由贸易港区对接,引进台湾大型物流项目、第三方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市贸发局、保税区管委会)

  70、提升对台贸易发展水平,推动台湾大宗水产品市场准入在福州先行先试。发展对台渔工劳务合作。(责任单位:市贸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71、推动空中货运直航,增辟海上直航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2、推进海峡两岸邮政枢纽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73、扩大两岸“三通”,改造提升台轮停泊点和对台客货运码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港务局)

  74、推动简化赴台旅游审批,打造海峡黄金旅游热线。(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5、以文化为纽带,以体育、青少年、宗教、民俗等为切入点,开展对台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台办、市文化局、市民宗局)

  76、加强台商服务、台胞维权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工商局)

  六、宜居城市方面

  77、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组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配套。加大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力度,完善控制性详规和重要区域修建性详规。加强城市景观设计,有效开发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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