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计财〔2009〕20号)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各地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行稳定就业与扩大就业并举,在扩大就业岗位、重点人群和政策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下功夫,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0万人;引导和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也是应对当前困难、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要继续抓好省政府《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的贯彻实施,为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环境。组织实施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同时,适时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先保后征”要求,不断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万人,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1万人,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0万人。
三、积极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一是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三是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四是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确保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15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成职业技能鉴定60万人,高技能人才培养8万人,其中新技师2万人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