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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9〕21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春节过后的一个多月,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高峰期。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的有关要求,从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稳定城市农民工就业,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节后农民工就业局势的平稳,保证城乡社会稳定。为认真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1号)精神,做好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结合春风行动的开展,加强输出输入地信息和工作对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
  各地要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春风行动”活动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9号)、《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认真开展“春风行动”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的紧急通知》(湘劳社发明电〔2009〕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的各项活动,在继续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春风卡发放等就业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新情况,积极举办免费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组织省内外企业进场招聘;大力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招聘会开到乡镇。要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就业信息对接和工作对接,搭建多种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按需有序流动。各地要加强对已返乡农民工情况的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和外出意愿、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大力开展就业形势和政策宣传,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积极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尽可能减少农民工盲目外出。输入地要开展企业空岗调查,及时发布用工数量、行业工种、技能要求、工资待遇等需求信息,进一步改善进城就业环境,并积极主动与输出地加强联系,做好外来农民工进城就业工作。
  二、结合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稳定农民工就业,防止新的岗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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