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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社险〔2009〕2号)


各省直管养老保险参保单位:
  为方便及促进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的养老保障权益,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省直管参保单位200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下载资料。请各参保单位通过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企业养老保险网页单位查询服务窗口,从2009年2月15日起可下载《2009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表》(电子文档)(以下简称《申报数据表》)以及本通知附件1-3。
  (二)填报资料。请各参保单位将拟申报的2009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准确录入《申报数据表》,填报《2009年度省直管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以下简称《申报核定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上传《申报数据表》。请各参保单位于2009年2月25日至3月10日将录入完毕的《申报数据表》通过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企业养老保险网页单位查询服务窗口上传至我局,我局将及时下载数据并对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处理。
  参保单位下载和上传《申报数据表》,应按照本通知附件3的要求办理。
  (四)受理单位其他年审资料。各参保单位于3月9日至13日将以下年审所需要的纸质资料送到我局三楼办事大厅会议室,我局基金征缴处工作人员在此时间段集中受理参保单位的年审资料。
  1、《申报核定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份);
  3、2008年度单位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国家统计局标准制式,复印件一份);
  4、2008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人工成本情况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反映薪酬数据)、《成本费用情况表》、《管理费用明细表》(财务报表要求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5、2008年单位《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总帐和明细帐、《管理费用》(薪酬部分)明细帐(使用财务软件的另打印一份,手工记帐的复印一份,在年末累计页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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