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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9〕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环境,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就业压力明显增加,给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工就业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扩大内需、稳定和促进就业的要求,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职工与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引导企业和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裁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开辟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开展有组织的培训和劳务输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拓展农民工境外就业。要特别重视女性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时应当保障女性农民工有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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