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济南市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扩大内需、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济南市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发改委、经委、建委。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领导小组各办公室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设在市发改委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扩大内需、启动投资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时、全面了解国家和省里扩大内需的相关政策动向,分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对全市扩大内需和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做好全市投资项目的汇总、申报和计划下达工作。根据国家确定的投向,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储备工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三)认真抓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立项工作,督促落实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各类配套资金。
(四)加快推进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搞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指导与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形成有效需求,严防产生“半拉子”工程。
(五)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高新区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配合国家、省督察组做好督察工作。严防新增投资出现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转,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设在市经委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宏观调控政策,把握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主要矛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决策意见。做好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要生产要素的调度监测工作。
(二)做好全市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改造项目的汇总、申报、下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要求,协调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做好项目的筛选、上报,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沟通和衔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资金配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