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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三条 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暂定执行到2009年底。

  附件:1.安徽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助资金预拨申请表

  2.安徽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

  3. 培训日志

  附件1
  安徽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助资金预拨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营业执照编号  

 

养老保险编号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姓名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08年底在岗

职工人数

   

08年度职工

工资总额

   

08年度提取职工

教育经费数额      

  

08年度使用职工

教育经费数额

   

开户行

 

帐号

 

培训计划概述(项目、人数、培训时间):

预算经费数额

 

申请资金数额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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