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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09]39号)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你院《关于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院长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院长由吴瑞祥变更为林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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