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局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着全局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管、实施等工作,具体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科室和局属企事业单位都要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将承担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到各单位和各责任人。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各区县水务局、高新区水务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市水利与渔业局将参照《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制定《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1、确保水库、湖泊的安全运行。水库湖泊安全是水利部门的重要防范部位。一要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做到工作目标到位。二要加强日常维护,组织专家进行勘察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维修加固。三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排专门的队伍,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四要做好预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预防准备。
2、确保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运行。主要是桥梁和涵闸等水工建筑物。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水工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对超期运行、损坏严重、危桥等有计划的进行维修加固,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
3、确保水利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要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监理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扎实做好防汛工作。要充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及早对防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水库、湖泊和主要河道的安全责任,明确到人。做好应急储备,安排好救援物资和车辆,落实好防汛队伍,完善防汛预案,补充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专业防汛值班制度。
(四)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
根据《
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入手,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拟与市安监局联合举办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班,争取实现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