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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审计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审计工作的意见
(京教审[2009]1号)


各区县教委,市属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教工〔2009〕2号)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教育部有关教育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09年教育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各项内部审计力度
各区县、各学校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年度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
(一)着力推进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各区县教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及其他教育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性收费与代收代管资金、接受捐赠款项及其他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监督;市属高校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学校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及结果进行审计;直管直属单位要参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单位实际,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内部审计。各区县、各学校和各单位要把专项经费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规范管理,杜绝挪用、截留、挤占行为,提高使用效益和效果,防止各类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深化和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结合内部基建、修缮工程管理的需要,认真开展对各类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积极探索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资预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审计监督与评价,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使之成为加强干部监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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