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人:贾万志;主要责任部门: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26.健全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机制。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和民生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的资金逐年增加,教育、科技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完善物价上涨和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整合已有的民生政策并上升为制度安排,形成涵盖就业、社保、居住、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今年年底前陆续出台有关文件和规定。
(主要责任人:姜大明、黄胜、郭兆信、王随莲;主要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
27.完善市场调节机制。抓好燃油税费改革的相关配套工作。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完善天然气、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价格。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各类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主要责任人:姜大明、王仁元、王军民;主要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
28.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好无土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农村综合改革。
(主要责任人:贾万志;主要责任部门:省农业厅、省林业局)
29.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扩大省管企业规范董事会改革试点。不断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综合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推动公路、铁路、桥梁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作,加快城市供气、供热、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领域市场化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责任人:王仁元、王军民、郭兆信、陈光;主要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中小企业办)
30.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创新,推进银企合作,增强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开展农村商业银行试点,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大力发展农村保险,继续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主要责任人:王仁元;主要责任部门:省金融办)
31.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选择4个市、7个县(市、区)、10个镇和2个开发区进行分层级、系统性、综合配套改革。3月份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争取年内取得可资推广借鉴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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