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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


  新引进种猪和外采仔猪及时补免。

  2.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按说明书使用。

  (四)猪瘟

  1.免疫程序

  规模化养殖场(户)、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和饲养周期较长的家畜要及时补针。

  (1)种公猪

  一年免疫二次,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2)生产母猪

  配种前半个月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3)商品肉猪

  25-30日龄首免,55-60日龄二免。首免与二免之间不超过30天。

  (4)后备种猪

  仔猪参照商品肉猪二次免疫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

  新引进种猪和外采仔猪及时补免。

  规模化养猪场、专业养殖户可参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场实际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须在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将调整后的免疫方案报所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2.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使用疫苗种类及免疫方法

  猪瘟疫苗使用政府采购活疫苗,接种方法和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规模化养猪场、专业养猪户可参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场实际修改免疫程序,但必须在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将调整后的免疫方案报所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五)新城疫

  1.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的家禽和饲养周期较长的肉禽要及时补针。

  (1)种鸡、蛋鸡

  首免:7-14日龄弱毒苗滴鼻点眼,同时用油乳剂疫苗免疫;

  二免:60日龄弱毒苗气雾或饮水免疫,同时用油乳剂苗免疫;

  三免:120日龄油乳剂苗免疫;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2)商品肉鸡

  7-10日龄弱毒苗滴鼻点眼,同时用油乳剂疫苗免疫;25日龄弱毒苗加强免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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