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对所有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四)猪瘟

  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五)新城疫

  对所有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六)狂犬病

  对所有有证犬实行狂犬病全面免疫。

  (七)炭疽、猪流行性乙型脑炎

  春季对牛集中进行一次炭疽免疫,及时做好补免工作。

  在流行季节前1-2个月,做好种猪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程序

  根据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补栏快的特点,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每月补针的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对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新补栏的家禽和饲养周期较长的肉禽要及时补针。

  (1)鸡

  ①种鸡、蛋鸡

  首免:2周龄(14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龄(42日龄),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或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商品代肉鸡

  10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鸡,在初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2)鸭

  ①种鸭、蛋鸭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龄(42日龄),1.0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1.0毫升/羽,肌肉注射;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或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②商品肉鸭

  10-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鸭,在初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对体型较大品种的肉鸭可适当增加剂量。

  (3)鹅

  ①种鹅、蛋鹅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