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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2.监测时间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数量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奶牛、种牛进行血清学监测。种羊、种猪按存栏量的10%进行监测。

  4.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6-2002),种猪、种羊筛选检测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或试管凝集试验进行。奶牛、种牛用试管凝集试验进行检测。阳性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

  5.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阳性畜进行扑杀及作无害化处理。

  (七)牛结核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所有奶牛、种牛。

  2.监测时间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检疫。

  3.监测数量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奶牛、种牛进行监测。

  4.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02),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阳性牛只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5.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阳性畜进行扑杀及作无害化处理。

  (八)血吸虫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残存钉螺区域内耕牛、山羊、奶牛。

  2.监测时间

  每年7-8月份监测一次。

  3.监测数量

  残存钉螺区域内所有耕牛、山羊进行监测,奶牛按存栏量的20%进行监测。

  4.检测方法

  用间接血凝试验或Dot-ELISA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用粪便毛蚴孵化法复检,仍为阳性的确诊为阳性畜。

  5.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阳性牛和全部存栏牛进行药物治疗。

  (九)狂犬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狂犬病高发区及受威胁区。重点对死亡犬、疑似发病犬、动物门诊犬采样监测。

  2.监测时间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免疫监测,集中免疫监测在10月中旬前完成。

  3.监测数量

  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有证犬监测。按有证犬的1%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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