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测时间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数量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奶牛、种牛进行血清学监测。种羊、种猪按存栏量的10%进行监测。
4.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6-2002),种猪、种羊筛选检测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或试管凝集试验进行。奶牛、种牛用试管凝集试验进行检测。阳性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
5.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阳性畜进行扑杀及作无害化处理。
(七)牛结核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所有奶牛、种牛。
2.监测时间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检疫。
3.监测数量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奶牛、种牛进行监测。
4.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02),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阳性牛只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5.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阳性畜进行扑杀及作无害化处理。
(八)血吸虫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残存钉螺区域内耕牛、山羊、奶牛。
2.监测时间
每年7-8月份监测一次。
3.监测数量
残存钉螺区域内所有耕牛、山羊进行监测,奶牛按存栏量的20%进行监测。
4.检测方法
用间接血凝试验或Dot-ELISA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用粪便毛蚴孵化法复检,仍为阳性的确诊为阳性畜。
5.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阳性牛和全部存栏牛进行药物治疗。
(九)狂犬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狂犬病高发区及受威胁区。重点对死亡犬、疑似发病犬、动物门诊犬采样监测。
2.监测时间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免疫监测,集中免疫监测在10月中旬前完成。
3.监测数量
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有证犬监测。按有证犬的1%进行监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