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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猪:从屠宰场采集猪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

  5.监测结果处理与报告

  (1)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补免。

  (2)病原学监测结果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除O型口蹄疫外,阳性样品及时送至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

  ②对阳性家畜及同群畜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③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不同年龄、品种、用途、饲养方式的猪。

  2、监测时间

  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4月和10月份。同时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数量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级种猪场样品采集和所有样品的病原学检测。

  (2)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种猪场、规模化猪场、散养猪的血清样品的采集。

  每次集中监测的采样数如下:种猪场和商品猪场(血清样品≥30头份/场)、散养户(血清学样品≥5头份/户),同时协助采集流产、死胎及以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例组织病料送往市动物疫控中心。

  4、检测方法

  用RT-PCR方法进行病原学检测。

  5、监测结果处理

  病原学检测阳性猪所在猪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四)猪瘟监测方案

  1.监测范围

  不同年龄、品种的猪。重点对种猪场、规模猪场、农村散养猪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4月和10月份。同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数量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级种猪场血清学监测和所有样品的病原学检测。

  (2)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种猪场、规模化猪场、散养猪的血清学监测。

  每次集中监测数量如下:种猪场、规模化猪场以存栏量的0.5%采集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15份;散养户的猪按实际牲畜饲养数的20%采集血清样品,每户不少于5份。同时协助采集流产、死胎及以高热为特征的死亡病例组织病料送往市动物疫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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