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0、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落实各项涉农投入政策,加大市、县财政投入。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资投劳,逐步建立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
11、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建设资金,集中连片开展中低产田改造。积极推进水阳江开卡等重点工程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认真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等水利民生工程,加快在建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进度。推进青弋江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泵站技改、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好水利血防工程,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
12、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巩固扩大新农村建设“十镇百村示范工程”成果,积极开展整村推进示范,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强国省道沿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步伐,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设和改造“村村通”公路里程600公里,探索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抓好乡村机耕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重点抓好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争取新增一个县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县的要求。
四、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13、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县市区政府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土地管理改革的重点工作,制定可操作性的意见,积极予以推进。县市区、乡镇、村都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开展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和乡镇可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工商业主、合作社、产销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支持资金优先支持规模经营主体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市、县市区两级农委、林业、水产、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监管,保障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进行。
14、大力培育财政强镇。各县市区都必须按照要求,选择几个基础条件好、发展势头强劲的乡镇进行重点培育。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发展新型加工制造业、商贸旅游业和现代农业,走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招商引资为抓手、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发展路子,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15、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以建立“一个要素市场、两个中心”(林业要素市场、林业融资担保中心、林业资源收储经营中心)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任务。攻坚克难,抽调精兵强将,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全力做好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