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启动市县两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重点强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逐步形成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制订年度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演练或专业性演练,做到锻炼队伍、快速反应。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围绕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目标要求,重点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协调联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方面不断强化应急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化。
(三)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一网五库”等基础工作。完善全市应急工作联络网,完成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库相关案例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适时启动救援专业队伍(专家)库、综合灾害风险数据库、救援物资库、应急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库的相关基础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计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不断强化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
(一)全力推进应急管理向基层扩展。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重点抓好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制、建立基层综合救援队伍、完善基层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落实,提高基层预防、监测以及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骨干、专业和志愿者队伍体系。市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消防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特勤职能,不断增强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三)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分级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消除或使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2009年,将按省要求重点做好危化企业、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和矿山生产等十个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