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连接线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整修工程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9〕26号)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组织审查甬台温高速公路连接线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台交〔2008〕202号)悉。我厅委托省公路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该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工程规模
项目起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大溪互通收费站,路线沿现有大溪至石粘公路,经大溪、横峰、石粘镇,终点与76省道泽坎线相交(设计桩号K12+949)。同意该项目部分路段加宽和路面整修,路线全长约13.4公里。
二、技术标准
同意该项目按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设计,设计速度与原设计相同为80公里/小时。大溪高架桥终点(设计桩号K1+542)至西环路(K8+320)段路基由30米拓宽至39.5米,其中行车道宽2×3×3.75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保持不变。新建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值。
三、有关设计优化内容
(一)路基、路面和排水工程
1.同意设计提出的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几何尺寸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2.原则同意补充设计提出的桥头软基处理方案。
3.对主线加铺沥青砼,同意起点至K3段路面直接加铺面层,采用5厘米AC-13C型改性沥青砼+7厘米AC-20C型沥青砼;K3至K8+320段路面结构为5厘米AC-13C型改性沥青砼+7厘米AC-20C型沥青砼+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K8+320至终点段路面面层采用5厘米AC-13C型改性沥青砼+15厘米泡沫再生沥青砼。
4.同意拓宽新建辅道路段路面结构采用5厘米AC-13C型沥青砼+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二)桥梁工程
同意桥梁拼宽紧挨旧桥修建,跨径及结构形式与老桥相同,新拼桥梁采用独立设计,上、下均与老桥分离。
四、该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