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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9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9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委托存档单位:

  为继续做好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及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会议精神,现将2009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位必须是北京注册会计师人才中心委托存档单位及申报过2009年需求的单位。

  二、2009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三、用人单位人事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2009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单位申报人员表》报送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中心,经审核后提交秘书长会议讨论确定各单位人员分配名额。

  四、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9年就业派遣;

  2.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纪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3.应通过国家规定的英语等级考试合格。

  五、申报时间:2月23日-3月12日

  联系人:李静

  咨询电话:江湘 88392115、李静 88392678、岳绍彬 88392119

  附件:2009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单位申报人员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单位申报人员表(报计划单位)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单位名称

姓 名

毕业院校

学 历

专 业

单位人事负责人联系电话

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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