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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整改措施:
  1.不断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科学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严格审批新设立寺观教堂和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符合科学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制定宗教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制度;深入搞好农村宗教状况调研,切实加强农村宗教管理;制定“和谐寺观教堂”标准,在宗教团体深入开展争创“五好领导班子”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促进宗教内部和睦,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
  责任领导:吴实再
  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协助处室:民间信仰处
  完成时限:近、中、长期
  2.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切实解决好“地下势力”、“地下教会”、“地下活动”三个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管理、两级责任制”,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的条件,打牢抵御渗透的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宗教工作的意见》(渝民宗委发〔2008〕32号),全面清理和依法治理校园周边的非法宗教活动点,净化高校周边环境。
  责任领导:吴实再
  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完成时限:中、长期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教育引导宗教界坚持爱国爱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支持各宗教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团结广大信教群众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支持宗教界发挥扶贫济困、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责任领导:吴实再
  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完成时限:长期
  五、对宗教中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目标:
  努力培养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逐步满足宗教健康发展的需要。
  整改措施:
  1.加强重庆宗教院校建设。抓好重庆佛学院校舍改造工程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强化师资力量,调整课程设置,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充实现代管理知识教育。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办好圣经培训班。
  责任领导:吴实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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