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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责任领导:刘杰锋
  责任处室:经济处
  协助处室:文教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近、中期
  三、对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规律研究和探索不够
  整改目标:
  通过健全和完善城市民族工作“三大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维护好城市各民族平等团结、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整改措施:
  1.加强基层少数民族联谊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城市少数民族信息沟通机制。指导城市民族工作重点区县建立少数民族联谊组织,并将联谊组织延伸到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基层单位。支持和指导少数民族联谊组织开展有益活动,有效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责任领导:刘杰锋
  责任处室:民族处
  完成时限:中期(2010年)
  2.帮助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健全和完善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机制。协调帮助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就业、经商、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教育引导进城少数民族群众适应城市管理、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创业发展。
  责任领导:刘杰锋
  责任处室:民族处
  完成时限:中期(2012年)
  3.妥善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和完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事端处置机制。认真落实《重庆市民族宗教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调解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重大矛盾纠纷。探索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纠纷事端的跨区联动快速处置办法,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领导:刘杰锋
  责任处室:民族处
  完成时限:中、长期
  4.积极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以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为基础,逐步建立以市、区县(自治县)、街道、社区为网络的城市民族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会同教育部门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刘杰锋
  责任处室:民族处
  完成时限:中、长期
  四、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科学管理不够
  整改目标: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民主管理、宗教内部和睦、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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