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公布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及民族民间艺术家等6项名单的通知
(杭文广新社文〔2009〕6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95号)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6]217号)精神,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家、第一批杭州市传统节日保护地、第一批杭州市非遗传承基地、第一批杭州市非遗生态保护区、第一批杭州市非遗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经评审、公示、复议等程序,最终确定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4个,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家5名,第一批杭州市传统节日保护地16个,第一批杭州市非遗传承基地6个,第一批杭州市非遗生态保护区9个及第一批杭州市非遗产业基地3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打造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做出贡献。
附件:1.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及民族民间艺术家名单
2.第一批杭州市传统节日保护地、非遗传承基地、非遗生态保护区及非遗产业基地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第二批杭州市民族民间艺术之乡
及民族民间艺术家名单
一、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名单(4个)
1、竹马之乡 (淳安县)
2、大马舞之乡 (桐庐县新合乡)
3、竹编之乡 (临安市清凉峰镇)
4、绣花之乡 (余杭区崇贤镇)
二、民族民间艺术家名单(5人)
1、丰国需 (余杭区,民间文学)
2、王严法 (淳安县,民间音乐)
3、朱臣煜 (临安市,民间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