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冀价检字[2009]4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262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方法和时间
全省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由省局统一部署,具体检查工作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检查起止时间、范围、时段和内容要求,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执行。检查期间省局将适时组织调研督导组赴设区市,对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与调研,并随机对个别县(市)进行直接检查。
二、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三农”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检查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周密安排,合理调配力量,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检查到
位,努力提升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效。
(二)创新检查方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已连续开展多年,对此,我们务必注意克服厌战情绪和盲目乐观思想;要深刻认识到惠农收费政策监管是物价部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尽管经多年治理有了明显改善和进步,但更深层次的涉农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在检查上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从而提升检查的新成效。
(三)突出重点。各地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检查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同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重点,力求在解决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切实实现巩固农民减负成果,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同时,将本地确定的检查重点作为调研专题。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意义和目的。并对典型的涉农乱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同时,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工作,充分利用这一窗口发现问题和线索,举一反三,解决好农民关注的涉农乱收费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