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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9.促进城市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正确处理扩大消费与可持续消费的关系,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循环消费。健全旧货流通网络,完善回收、拆解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积极构建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城市社区建立旧货收购点和慈善捐助站,在城乡结合部建立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一批规范的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跨区域集散市场。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管理科学、服务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实现资源节约。

  10.积极推进汽车消费。认真贯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落实国家支持小排量汽车销售的税收政策,清理、规范汽车购置、落籍、使用过程中的收费项目,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鼓励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改造提升,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范围组织实施,加大淘汰力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高回收拆解的技术水平。

  11.大力推进家电下乡。继续抓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搞好补贴资金兑付,推进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在组织好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下乡的基础上,增加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两个补贴品种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村家电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五、创新发展新型消费模式

  12.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流通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销售数据的分析,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市场需求特点及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差异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积极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13.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充分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等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打造会展平台,培育一批招展、组展、办展能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相关行业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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