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09〕1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充分发挥流通在扩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现就搞好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的重大意义
1.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由生产到消费最终要靠流通来实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行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连接产需、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拉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流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流通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
二、努力构筑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
2.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抓好农村和农村社区的商品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按照规范、发展、提高的基本思路,今后3年再新建改造提升3万家农家店和300个区域商品配送中心。切实加强农村配送网络建设,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提高统一采购、配送比重。推动流通骨干企业通过直营、加盟、自由连锁等形式,发展连锁农家店。继续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切实加强农家店的监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店长培训,尽快建立起农家店的长效运营机制。推动供销及商贸流通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3.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冷藏保鲜、质量追溯、安全监控、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培育自有品牌。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试点,建设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降低流通损耗,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2011年前,重点抓好5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扶持发展30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