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平安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保障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石油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输油气管道是能源大动脉。确保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运行,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加强管理监督,连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了油田和管道企业的生产安全。但从目前情况看,我省油田和管道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输油气管道打孔盗油和开井盗油时有发生,团伙和暴力案件增多,打孔盗油案件数量在全国仍然占较大比例;二是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情况比较严重,部分原油管道超过设计年限,有的新建管道未按规范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小土炼油、非法小化工、非法小冶炼和油田废旧物资收购点等“三小一点”屡禁不绝,直接诱发涉油犯罪。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省境内油田和管道企业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影响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的问题
一是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始终把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等严重涉油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集中一段时间,在案件高发地区和重点部位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要在打现行、破积案、打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对重大案件,要组织精兵强将,包案到人,限期侦破;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逐案倒查油品来源和去向,深挖犯罪团伙;对在逃的涉油案件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全力追缉抓捕归案。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分子。